夫妻一方去世,另一方是否有权处置房产需要视情况而定:
1、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,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处置。
2、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、共同共有或者去道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,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:
(1)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,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;
(2)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(如:去世方的子女、父母)继承时,则房屋答出售需要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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