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:

1、侦查 阶段(公安阶段)

2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院阶段)

3、审判阶段(法院阶段)

对于一般普通刑事案件而言,走完这三个程序的时间在6、7个月左右。也就是说,从人被抓算起,直到判决下来大致需要6、7个月。当然少数疑难、重大、复杂的犯罪案件,这个过程会大大加长,一年多两年也属正常,同样,一些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3、4个月结束也正常。

一、侦查阶段(公安阶段)

1、在批准逮捕前,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:先拘留3天(起算时间以刑事拘留通知书载明的拘留日期为起算点),后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延长4天(7天=3天+4天)还是直接延长至30天。以30天为例子,若在30天内,公安机关不予取保需要继续羁押的,则公安机关须应在30天内报请检察院进行批准逮捕,检察院应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,这就是通俗所讲37天(30天+7 天=37天)。

2、在批准逮捕后:羁押侦查期间为二个月,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,若仍无法侦查完毕的还可以继续延长(一般案件在批准逮捕后2个月内可以侦查完毕,但涉案人数众多、重大、复杂的案件则需要更长时间)。如果公安认定涉嫌犯罪就会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,如果认定没有涉嫌犯罪的话就终结侦查,释放被羁押的人;检察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的案件,时间期限和前面一样。

律师提示:

第一、在批准逮捕前37天堪称刑事案件的黄金时间,因为可委托律师做两件重要法律动作:1、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无罪的律师意见(根据案情),其目的是保释,人先放出来;2、若公安机关不予取保,应在检察院审查批捕时(7天内)积极同检察院沟通提出不予批捕律师意见,若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决定的,则公安机关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(一般变更为取保候审) 。因此在本阶段洪律师建议要尽快请律师介入,尽快会见犯罪嫌疑人,向犯罪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及罪名的有关法律规定,其享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,并了解整个案情,律师会根据案情及专业法律知识向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,并在嫌疑人被批捕之前就要做取保候审的工作(洪律师结合司法实践得出,一旦人被批准逮捕,其后再成功取保候审的难度较之前会大大增加)。

第二、因为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(批捕权限在检察院),所以,不少人认为案件报检察院批准逮捕,案件就由公安阶段进入检察院阶段了,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,批捕后案件依然是由公安部门继续侦查,依然是侦查阶段。法律上所指的检察院(审查起诉)阶段是指案件侦查完毕后整体移送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。

第三、从被羁押之日起,家属就可以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,并注意向被羁押人送些钱和衣物(具体的每个看守所规定有所不同)。

二、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院阶段)

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 卷宗材料后,一个月内对材料进行审查,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,符合起诉条件的就移送 法院提起公诉,并出庭支持公诉;如果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次 ,补充侦查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;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则撤销案件,作出不起诉决定,释放被羁押的人。

律师提示:

在本阶段律师需要尽快阅卷,拿到案件所有卷宗材料,找到对被羁押人有利的点、不利的点或有问题的点全面分析并同被羁押人核实,同时要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,促使检察官做出不予起诉决定或有利于被羁押人的起诉和量刑意见。另外,根据具体案件是否需要去做认罪认罚从宽工作。

三、审判阶段(法院阶段)

法院收到检察院的 公诉材料后,要在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,特别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;法院审 理期间,检察院可以建议法院延长期限一个月或撤回案件。法院受理上诉、抗诉案件,应当在 二个月以内审结,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被告人 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的时间和公诉案件的时间一样,被告人没有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,人 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。